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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喜欢杀人狂魔张小敬

为何喜欢“杀人狂魔”张小敬?

明哲保身和勇于担当常常是有矛盾的。不是做什么事情都能够自证清白、全身而退。

记得是年或年,我读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和小伙伴唐光南结伴同去游泳。来到山塘水库时,有其他小伙伴告知我们有一个小伙伴郑卫强在水里溺水了,我和唐光南虽然年龄只有七八岁,但水性好,马上脱掉衣服跳到水里,快速游到溺水的小伙伴身边,把他拽到岸上,刚好有大人路过,大人指导我们把溺水小伙伴放在田埂上,使田埂顶住他的腹部,让他喝进肚子里的水流出来,当时也不知道这个方法是否可行,就是单纯地相信大人的话,后来,溺水小伙伴吐出来很多水,人活过来了。假如那个大人的方法不灵,人死了,大家说责任算我和唐光南的,还是大人的?后来,这事在学校传开了,老师表扬了我和唐光南,还奖励了虚拟小红旗给我们(在墙上画的)。溺水小伙伴郑卫强的妈妈奖励了我们一个小红包(人民币0.2元即两毛钱)。记忆中这可能是我第一次见义勇为抢救溺水儿童。

人的基因有两种,一种是生理的,另一种是精神的。我的身体似乎被植入了强大的精神基因。

记得是年或年,我那时在平安证券上班,当时社会上已经流传了很多碰瓷、攀爬、反咬等恶劣行径的新闻,助人为乐已经在相当程度上陷入了困境,有一天,从厕所经过走廊传来尖叫声,说有人倒在地上,我快步跑了过去,原来是一位老人躺在地上,我用常识估计是心脏病或高血压、低血糖等问题昏倒,我把他抱在怀里,用拇指掐他上唇靠近鼻子处(人中,上唇上方正中凹痕处),我不是医生,也没有急救箱,如果犹豫不决、拖延时间,可能就会死人,运气天使又眷顾了我,老人活过来了。后来我跟他成了忘年交,他的名字叫黄志奇,我喊他大哥,但他的年龄和我父母亲接近,他后来告知我他患有高血压。

同样在深圳,几年后,据媒体报道年2月17日上午10点27分,35岁的IBM深圳公司女高管梁娅倒在深圳地铁蛇口线水湾站C出口的台阶上,地铁工作人员4分钟后赶到现场,15分钟后才拨打,其间未对梁娅采取急救措施,11点18分急救人员赶到后发现梁娅已死亡。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地铁集团对于死亡结果负有一定责任,酌情确定责任比例为30%,赔偿死者父母31万余元。如果地铁公司对梁娅有责任,是不是说物业业主、物业公司、平安证券对黄志奇也有责任?国家、地方对郑卫强也有责任?路人见死不救有没有责任?据说,梁娅昏倒后,摄像头记录从身边走过不少人,但没人出手援救,大家都害怕担当责任,结果梁娅就死了,后来有人去通知地铁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才赶到现场,但并未采取急救措施。我还在想,摄像头的录像没有人二十四小时值班监控的吗?那安装摄像头干嘛?我还想,如果我当时出现在现场,我能不能把梁娅救活?如果我没救活梁娅,她家人好不好向我索赔?但是,我的内心依然强大,我随时做好准备坦然面对一切。

社会总得来说不是怀才不遇,也不是没有机会,而是看你有没有勇气挺身而出。

年11月,我应聘秋林集团黄金事业部投融资总监,在面试时已经被告知公司面临银行抽贷、诉讼、拖欠人员工资、欠税等问题,但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也是单纯地相信,后来同意入职秋林集团黄金事业部,为了推进融资,需要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结果原法定代表人不愿意,其他高管和同事也不愿意,最终领导找到了我,我有条件同意。结果,秋林集团最困难的时候在我入职后不久才到来,董事长、副董事长失联,很多人的工资拖欠,我的工资也拖欠,欠税也未能足额补交,我找人接盘实际控制权,但老板报的对价太高,买家无法接受。我离职后,秋林集团至今(.07.24)没有安排人接替我担任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社会变了,人心变了,金钱、权力抢着要,责任不担当、推给别人。秋林集团的高管更是给自己“加薪”。

我们的道德、法律就是这样鼓励和容忍明哲保身的人吗?如果张小敬活到今天,他还得出手杀人无数。我会继续看《长安十二时辰》连续剧,不为什么,只为它给我们塑造了一个英雄人物“杀人狂魔”张小敬。张小敬杀人无数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别人。我喜欢张小敬,喜欢他的勇敢、他的无私、他的英明果断、他的大局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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