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分类及确诊方法
继发性高血压有如下特点:
(1)发病时年龄较轻,有的在儿童时就发生高血压。
(2)高血压进展较快。
(3)与年龄相比,舒张压相对较高。
(4)应用降压药物治疗,效果往往不佳,甚至无效。
(5)以往有肾脏病或大动脉炎病史。
继发性高血压根据发病原因分为肾性高血压、神经源性高血压、机械性血流障碍性高血压、内分泌性高血压、外源性高血压、妊娠毒血症性高血压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高血压。
2按舒张压水平分类临床一般以舒张压水平分类:
(1)轻度高血压,舒张压在95~毫米汞柱之间,且无靶器官损害。
(2)中度高血压,舒张压在~毫米汞柱之间。
(3)重度高血压,舒张压毫米汞柱。
(4)临界高血压,是指血压水平超过正常范围而又未达到确诊高血压的标准,即舒张压在91~94毫米汞柱之间、收缩压在~毫米汞柱之间。
临界高血压尚未达到高血压病诊断标准,但与高血压病密切相关。值得注意的是,临界高血压者变为确定性高血压比正常高血压者大2倍,同时他们的心血管发病率和死亡率也较一般人群为高,往往因为“血压稍高”不引起人们注意和重视。
3按病程进展分类1、缓进型高血压
其病程进展一般较缓慢,症状表现不一。轻者无症状,偶于体检时发现血压增高,或在精神紧张、情绪激动或劳累后有头晕、头痛、耳鸣、失眠、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由于个人的敏感性不一,症状与血压增高程度未必成正比。这易致病人及其家属对此掉以轻心,以至于有些刚进入中年期的患者就并发脑血栓形成或脑出血,甚至死亡。随病程进展血压持久增高者,可有脏器损伤表现,如脑、心脏、肾脏、眼底等特殊表现,有这些表现时应由医师根据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来确定病情。
2、急进型高血压
又称恶性高血压,多见于40岁以下的中青年人。可由缓进型突然转变而来,亦可以发病时即为急进型。主要表现为血压显着升高,舒张压持续在毫米汞柱以上,症状明显,病情进展迅速,在数月至一二年内即出现心、脑、肾等并发症,眼底有出血、渗出或乳头水肿,可发生高血压脑病、心力衰竭、肾功能急剧减退,如果不积极治疗,后果常极其严重。
4特殊类型高血压1、高血压危象
在高血压病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如过度紧张、急躁、过劳等)诱发全身小动脉暂时性强烈痉挛致血压突然急剧升高达/毫米汞柱以上,引起一系列血管加压性危象及某些器官危险症状,如剧烈头痛、头晕、心悸、多汗、恶心、面色苍白或潮红、视力模糊、肠绞痛、心绞痛等,称为高血压危象。
2、高血压脑病
是指脑部出现危象的严重状态。脑血管持续痉挛,造成脑部循环急性障碍,甚至脑水肿,出现恶心、呕吐、肢体麻木、意识模糊、视力障碍、失语、昏迷、惊厥、偏瘫等,每次发作数分钟至数天,经过适当处理,常可迅速缓解。如难以缓解,则预后凶险。
5诊断治疗注意事项初次发现血压增高者需要经过数次复查核实诊断为高血压病后,一般先采用非药物治疗措施,同时也可考虑药物的应用。复查及开始治疗的时间一般按血压增高程度而定。抽搐、昏迷等,若处理不及时,常危及生命。高血压危象多发生在高血压第二、三期。
在生活中,由于高血压病容易受到外界诸多因素的影响,加上高血压病本身的特点,患者极易突然发病。有鉴于此患者及其家属都应学会包括初步判断、适当处理等在内的急救处理措施。一般来说,高血压病患者及其家属应学会判断以下病情及掌握相应的一些急救措施:
(1)患者血压突然升高,伴有恶心、呕吐、剧烈头痛,甚至视线模糊等症状,即已出现高血压脑病。这时病人及其家属必须保持镇定并立即让病人卧床休息,同时让其服用常备的降压药,还可以另服利尿剂、镇静剂等,若服药后症状仍不见缓解,要及医院急诊治疗。
(2)如果病人在劳累或兴奋后出现剧烈的心前区疼痛、胸闷,且可放射至颈部、左肩背或上肢,重者有面色苍白、出冷汗等症状时,可初步判断为心绞痛,甚至心肌梗塞或急性心力衰竭。此时,病人必须安静休息,并在舌下含服一片硝酸甘油,或吸入一支亚硝酸异戊酯,家中如备有氧气袋,可同时让病人吸入氧气。如症状不见减轻应迅速通知急医院。
(3)如果病人突然心悸气短,呈端坐呼吸状态,口唇发绀(稍微带红的黑色),伴咯粉红泡沫样痰时,可能为急性左心衰竭。此时病人应双腿下垂,采取坐位,予以吸入氧气,并迅速通知急救中心,
(4)如果病人突然出现剧烈头痛,并伴有呕吐,甚至意识障碍和肢体瘫痪,这些都是脑血管意外的前兆。要让病人平卧,先偏向一侧,以免呕吐物吸入气管,然后通知急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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