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曲县新冠医院率先启动
随着疫情的蔓延,新冠肺炎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出现暴发流行趋势,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目前国内研发的新冠疫苗在动物的试验和临床试验中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为满足群众对新冠疫苗接种需求,保障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根据垣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安排,2月1日,垣曲县新冠疫苗医院顺利启动。
接种者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医护人员询问接种者的身体健康状况与接种禁忌核查,登记身份信息,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一米间隔线,接种者排队等候
工作人员再次核对信息,在免疫规划系统录入接种者信息及疫苗信息,并打印接种凭证。
疫苗接种
接种者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方可离开
县医院门诊一楼东侧儿科入口处。18-59岁新型冠状病毒易感者。此次接种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对象为高风险人群,主要是指一线的医疗防疫人员、边境口岸工作人员,还有由于工作原因必须要去高污染区域或者国家的工作人员以及要保证城市基本运行的工作人员。
1、年龄<18岁或≥60岁;2、孕妇、哺乳期妇女;
3、发热;
4、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
5、患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者;
6、惊厥、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和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
7、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mmHg,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8、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9、已知或怀疑患有以下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
Ⅰ/Ⅱ期疫苗临床试验阶段性评估数据显示,接种疫苗后0~28天内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为疫苗接种部位疼痛,发生率为19.35%;其次为乏力,发生率为5.91%;其余发生率≥1%的主要有腹泻、头痛、发热、肌肉痛、恶心、咳嗽、疫苗接种部位肿胀、红晕等。未发现严重不良反应。
1、接种医生询问您健康状况时,请如实告知相关信息;
2、属于严重过敏体质,既往注射其他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或初次接种本疫苗出现过敏者,严禁接种本疫苗;
3、新冠肺炎既往感染者或核酸、抗体检测阳性者;严重慢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患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者;患有惊厥、癫痫和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史者;患有血小板减少症者或者出血性疾病患者;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或者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均不适合接种本疫苗;
4、处于哺乳期或妊娠期的妇女、在接种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请暂缓接种;
5、接种前有任何不适者建议暂缓接种;
6、接种本疫苗后接种者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7、由于个体差异,极少人可能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如遇如心慌胸闷、气促气喘、头疼呕吐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告知接种医生,医院就诊;
8、接种当日避免注射部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以防诱发皮肤感染;
9、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不要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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