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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政策你知多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0号)和《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为引导广大患者合理、方便就医,减轻全市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我市按照“分级诊疗、慢病先行、三师共管、医保支持、稳步推进”的原则,率先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疾病种类

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

二、服务模式

在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医院专科医师、基层全科医师和护师(士)组成的高血压、糖尿病“三师共管”的医疗团队(以下简称三师团队),通过与“两病”患者签约,实行“两病”分级诊疗,提供个体化治疗、健康教育、生活干预等服务,实现“两病”患者全程、接续性健康管理。

三师团队是在家庭医师的基础上,在“两病”分级诊疗管理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的体系内建立的,通过专科医师与家庭医师团队形成的联动机制,将医院与基层、专科与全科、疾病诊疗与健康管理服务紧密结合,推动“两病”在医院与基层之间的分级诊疗。

三、工作机制

(一)三师共管

三师团队负责“两病”患者首诊、转诊、确诊、治疗、康复及回访等全过程的健康管理,通过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网络报告和管理系统,以全科医师为主要负责人,以专科医师为技术支撑以护师(士)为基本成员,围绕签约的“两病”患者,开展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2.实行差异化医疗费用报销政策

已与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两病”参保人,其因该病按分级诊疗程序就诊产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机构70%、医院50%的比例支付。

未按照转诊程序自行前往上级和市外医疗机构,以及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除急诊情形外,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急诊及按规定办理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发生的门诊核准医疗费用,按照上述市内就诊有关规定执行。

参保人转诊或急诊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回其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按普通门诊统筹现行政策执行。

(四)双向转诊

以全科医师为核心,以三师团队为载体,以专科医师为指导,建立“两病”患者“首诊在基层、医院、康复回基层、医院”的双向转诊模式,制定双向转诊技术规范。各医院要建立完善基层向上转诊的“绿色通道”,预留“两病”门诊号源的50%给三师团队,由团队全科医师负责,对经全科医师转诊和预约的患者予以优先安排门诊和住院治疗,医院双向转诊的无缝衔接。年通过基层全科医师“两病”的预约转诊率达到50%以上,年达到95%以上。

双向转诊上转病人遵循逐级转诊的原则,患者病情危重时可由基医院。二、医院下转病人原则上直接转到基层,年由二、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的“两病”患者人数年增长率达到50%以上,年达到90%以上。

医院治疗“两病”的常用药品纳入药品目录,满足“两病”患者的用药需求。

有需要的居民朋友可以到您附近的卫生站签约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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