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不赔保司一句话不赔的是ldquo高
高血压(hypertension),是人类健康的大敌。在保险领域,也是拒保、拒赔常见的原因。
高血压真的有那么可怕吗?还真有!今天慧培哥先来简单科普一下,然后再来谈谈保险中高血压的那些事儿~
高血压
广义的高血压,包括原发性高血压和继发性高血压,是以血压升高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心血管综合征。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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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科普
1、高血压的定义
原发性高血压,又称高血压病,占高血压的95%,也是我们通常俗称的高血压(下文所述高血压均为原发性高血压),它是心脑血管疾病最重要的危险因素,常与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共存,可损伤重要脏器如心、脑、肾的结构和功能,最终导致这些器官的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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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血压,收缩压≥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即可诊断为高血压。(注:年,美国心脏病学会等11个学会提出高血压诊断新标准:≥/80mmHg)
患者既往有高血压病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物,血压虽然低于/90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
2、高血压的病因
高血压的病因为多因素,最主要的是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
高血压会造成“靶器官”的损害,包括:心脏、脑、肾脏、视网膜、血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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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高血压在核保上,并不是绝对会被排除在外的。能不能通过核保,对保险公司来讲,是要看被保险人患高血压的状态会不会增加理赔几率。根据不同险种,以及年龄因素、个体风险因素(比如生活习惯等)的不同,核保结果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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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要讲的案例,就是保险公司健康告知中有关高血压的问题引起的理赔纠纷。我们来看看:
1、投保出险
年,李某为母亲方某投保了员工家属福利保险,其中“疾病身故”保额10万。投保时在健康告知中全部勾选“否”,其中包括了“高血压二期及以上”这一项。
方某于年5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侧丘脑出血破入脑室,高血压,于一周后死亡。病历中有这样的记载:“2级高血压4年”。
李某在料理后事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在购买保险前,方某已有四年2级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李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法院观点:
(1)医院诊断为2级高血压,并未出现医学诊断为高血压二期及以上。
(2)高血压分级系以收缩压和舒张压数值为标准,高血压分期是在确诊高血压的基础上,根据脑、心、肾等重要器官损害程度进行分期,因此高血压2级并不当然等于高血压二期及以上。
(3)高血压分组系非常专业的医学知识,原告提供的投保单中未提及高血压二期,被告提供的保险单中在特别约定中只写明高血压二期及以上,并未有关于高血压分期的具体内容,故要求作为普通人的原告当然知晓高血压分期的具体内容,显然属于加重其负担。
判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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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培哥思考
法院的判决中提到了高血压的两个容易被弄混的名词:高血压的分级VS高血压的分期,相关基本概念在判决书中已经体现,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的分类(分级)和分期的标准:
1.按血压水平分类(《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版》):
2.高血压病的分期:
关于高血压的分期,目前国内仍沿用年我国修订的高血压临床分期标准,按临床表现将本病分为三期:
第一期: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临床无心、脑、肾并发症表现。
第二期: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
①体检、X线、心电图或超声检查见有左心室肥大;
②眼底检查见有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变窄;
③蛋白尿和(或)血浆肌酐浓度轻度升高。
第三期:
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有下列各项中一项者:
①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
②左心衰竭;
③肾功能衰竭;
④眼底出血或渗出,有或无视神经乳头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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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高血压的分级是根据血压的数值来分类的,而高血压的分期是根据高血压对受损器官损害程度的影响来划分。
本案相关的保险,保险公司不承保的是“高血压二期及以上”,而本案涉及的被保险人仅仅只有一次高血压2级的诊断记录,并不涉及高血压二期,二者虽一字之差,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理赔过程中,如果稍不注意混淆概念的话,可能会出现上述冤假错案。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因为咱们大多数保民朋友是不具备专业医学知识的。在遇到保险公司拒赔时,如果不通过法院诉讼,或者请专业人士帮助参阅,很多人也就默默接受了拒赔结果,认为确实是自身的原因,从而错过能够挽回损失的机会。
我是慧培哥,如有理赔相关的问题,欢迎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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